关于2006届毕业生领取毕业证等证件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6-06-26
时间:2006年6月29日上午8:30-16:00
地点:丰盛堂B101、B104
办理程序:
1. 毕业生凭已办理好的离校手续表到丰盛堂B101核对、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开具关于各类款项已还清的证明。
2. 凭学工部所开具的证明到B104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3. 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首先应核对着两个证件上的内容,《就业报到证》有错漏的应在6月29日下午5点前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户口迁移证》有错漏的,请及时与校保卫处综合科联系。
注:
1. 如需委托他人代领各种证件需出示有学生本人签名的证件领取委托书;
2.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的凭证;《户口迁移证》是居民户口迁移的证明。该证不准涂改、转借,若遗失须立即报告当地登记机关,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将此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
3. 已签就业协议及回生源地就业和出国的毕业生发放《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升学的同学不发报到证;
4.《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为一个月,毕业生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5. 仍有款项未缴清的同学其毕业证、学位证由学院保管。
化学院学工部
200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