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离校学生返校的有关规定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5月2日《关于进一步巩固高等学校“非典”防控成果,防止反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我校“非典”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特对“五·一”假期离校学生返校作如下规定:

一.离校后在广东省内活动的学生返校时无异常情况,必须先行到所在院系填写《防控“非典”健康情况申报表》后方能返回宿舍。

二、离校后在广东省外、港澳等地活动的学生(不含北京、内蒙、山西、天津及河北)返校时必须先行到校医院检查,无异常情况,经获批准并持校医院证明再到院系填写健康情况申报表后方能返回宿舍。

三、离校后在北京、山西、内蒙、天津及河北等地活动的学生,返校时必须先行到校医院接受检查并做隔离观察,不得返回学生宿舍及出入学校其他公共场所。

四、所有“五、一”假期离校后获准返回宿舍的学生,必须连续十天自觉测量体温,每天向院系准确汇报一次。

五、离校学生返校时如有身体不适者,必须先行到校医院进行检查,由校医院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治疗或隔离观察。未获批准,不得随意返回学生宿舍。检查无异常经获准,再到院系填写健康情况申报表才能返回宿舍。

六、任何“五、一”假期离校后返校的学生不得无视学校纪律,不得瞒报、谎报病情,不得在未填写健康情况申报表前自行返回学生宿舍及出入学校其他公共场所。

七、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各位“五、一”假期离校的同学在返校时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填写健康情况申报表后的学生,须持院系盖章的回执返回学生宿舍,并将回执交宿管员,自觉服从管理。



                              党委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管理处

 二○○三年五月四日